今日说法 | 盗窃、吸毒、刺伤民警,以为躲进管道就能跑得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当时我的心情咋说呢
也蒙了
就那种情况
顾不上啥玩意儿
我的心情就是往出跑
”消失的顾客
2017年5月24日晚8点多,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吉林省四平市内一座立交桥旁边的一家餐馆里,老板和老板娘正对一天的收入情况做统计,这时进来一名男子点餐,并要求打包带走。
当老板娘拿着餐盒从后厨出来时,发现这名男子不见了踪影,随之消失的还有放在收银台上的两部手机和一个黑包。
一个多月后,距离该餐馆800米的一家服装店也发生了一起盗窃案,根据店主的描述,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餐馆被盗的作案手法很相似。在店员转身去拿衣服的间隙,顾客和桌子上的一部苹果手机一起消失了。
警方随即调取了服装店周边的监控,发现嫌疑犯的身形和前些天接到的餐馆盗窃手机案件的嫌疑犯身形高度相似,他们都是穿着白色T恤衫,离开现场和到达现场,都骑着一辆红色的摩托车,综合多方面信息,警方认为这两起案件的嫌疑人,应该是同一个人,监控视频中的路线显示他消失在金碧大厦小区附近。
金碧大厦位于铁西区天桥立交桥的南侧,而发生盗窃案的两家店铺则位于道路的北侧。根据警方之前的调查,基本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尽快缩小范围实施抓捕成了眼下的当务之急。
神秘的住户
民警对金碧大厦进行了调查,大厦共30层,每层有12户居民,但只有一楼的电梯间有监控探头,于是民警对金碧大厦的物业、保安、邻居进行了走访。然而从不同人口中却得出了不同的答案。
大厦的三名员工对嫌疑人住所的回答截然不同,究竟哪一个答案才是真相,民警联系了三间房的房主,房主却都说不认识此人。于是民警首先对802和902房间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嫌疑人,直到民警敲开611的房门,神秘人终于现身了。
民警要求该名男子出示身份证,他却不配合,矢口否认自己是民警要找的李某,并声称要带他们去九楼找李某。嫌疑人的回答让民警更加警惕,他是否盘算着找机会逃脱,就在民警打算果断实施抓捕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当时嫌疑人只穿了一条内裤,身上什么衣服都没有,走廊位置狭小,四个人发挥不出警力人数的优势,嫌疑人趁机摆脱民警跑进屋里,并从包里拿出一把菜刀冲了出来,企图夺路而逃。
民警紧随其后实施抓捕,情急之下失去理智的嫌疑人挥刀刺向了身后的民警,冲在最前面的民警魏元龙被嫌疑人的乱刀刺中了大腿,他捂着伤口从三楼挪到了一楼,因为失血量过多而出现了休克,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其他民警一边呼叫120,对受伤的魏元龙进行紧急救治,一边向指挥中心申请增援。在确保嫌疑人没有逃出这幢大楼,不伤害到其他居民的前提下,尽快将他控制住。
最后的藏身之所
医院为受伤民警开辟了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同时抓捕活动也在紧密进行。
从大厦的监控中得知嫌疑人没有逃出这栋大楼,民警在他居住的611房间里发现了一把可以打开902房间的钥匙,同时在床上发现了吸毒的工具。警方根据现场信息判断,嫌疑人应该刚吸过毒,这给抓捕行动增加了风险。
天渐渐黑了下来,警方动用了200多名警力参与搜索抓捕,经过几番搜寻,依然没有找到嫌疑人的下落。在现场参与抓捕的消防员的提醒下,民警把搜查的重点放在了楼道的管道井内,侦查员让警犬对之前查获的嫌疑人的衣物进行了嗅闻,然后引导警犬在全楼进行搜索。终于在8楼的一个管道井上发现有被撬的痕迹,逃脱的嫌疑人正是藏身在此。
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后,警方还有一个困惑没有解开。据查,嫌疑人李某拥有611、802、902三间房子的钥匙,但这三间房子的业主却都否认认识他。原来802和902房间是李某通过中介曾经租住的房子,退租后私下留了一把钥匙,而602房间则是李某刚从中介手里租下来,连房东都不知道这个情况。正是如此,才给警方此前的调查带来了重重障碍,而且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显示李某之前就曾经因为抢劫入狱服刑。说到拒捕并捅伤民警的行为,李某说自己当时吸了毒,神志并不是特别清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和妨碍公务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在抓捕中受伤的民警魏元龙,由于抢救及时,身体各项体征已恢复正常,正在继续康复中。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
这起案件呢,我们首先要为民警魏元龙点个赞,危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再说到犯罪嫌疑人,他不仅拒捕,而且还用刀具,伤害到了我们的民警,他的行为将会构成什么样的犯罪?
A:在法律上评价,这种对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使用暴力,并且伴随着威胁来抗拒这种抓捕的行为,是一个妨碍公务的行为,可以定妨碍公务罪。如果情节一般,不是太严重,而前面的犯罪很严重,比如说像比较重大的,数额巨大的盗窃或者其他的犯罪,通常在抓捕过程当中,他有这些行为,司法机关就定他前面那个重罪,事后的抗拒抓捕就不处理。但是反过来,如果前面你只是有犯罪嫌疑,或者说你盗窃,是个治安案件,如果警察去抓捕这个小偷的时候,小偷有反抗,那这个反抗行为其实要被前面的比如说治安的盗窃行为,还要重了很多,这时候治安的那个处罚行为可能也就算了,我就不处理你了,但是这个妨碍公务行为要作为犯罪了。
Q:如果根据这个《公安管理条例》,面对犯罪嫌疑人拒捕行为或者是暴力抗拒的行为,那么公安干警他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
A:因为违法犯罪行为总的太过复杂,多种多样,所以其实对警察也是一个考验。第一要合法,第二要合理,那么最后也要考虑的合情,那像这个案子当中,警察的这个执法行为完全是正当的,对于严重的、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你比如像杀人的,像杀了很多人的逃犯、罪犯,而且具有很强危险性的时候,那个犯罪嫌疑人如果拒捕,警察在极端情况下是可以使用枪械的。还有一些犯罪,像恐怖主义,像这种极端的毒枭,他甚至可以使用无人机,可以远处包围喊话,你不投降我就直接地消灭你的这种方式,所以可以说真的很复杂。总的来讲,那么公安机关的执法你要合法、合理,同时也照顾我们国家的国情,适当地需要柔性的时候,也需要柔性的一些执法。
危难时刻更显英雄本色
奋不顾身为民保驾护航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插翅难逃》
实习小编:张玲萍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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